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召开关于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警示教育会

发布时间:2023-07-04


为严肃医疗行业纪律,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2023年3月17日下午,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召开了关于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警示教育会。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纪检委员安艳丽主持,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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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安书记传达了自治区卫健委转发《关于近期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近期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通报》文件精神,结合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刘翔峰案等7起典型案件及其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和道德防线,给大家上了一堂“补钙铸魂”的警示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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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落实好会议精神,安书记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剖析案件深层原因,常怀警醒之心。全体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自信和四个意识,规范自身言行,不触碰纪律红线;二要以案为鉴,常思腐败之害。要防微杜渐做到警钟长鸣,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以此为戒,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要强化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常筑防腐之堤。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为我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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