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第三人民医院简介

发布时间:2023-06-27

通辽市第三人民医院简介

 

通辽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承担着精神疾病医疗、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戒毒戒酒、精神康复、心理危机干预、精神残疾评定、法医精神病鉴定及科研教学等职能。医院创建于1969年,分为门、住院部、老年慢病康复中心三部分内设机构37个,其中管理机构13个,后勤服务机构2个,临床医技科室22个。编制床位542张,开放床位数750。截至2023年底,职工总人数463人,门急诊量达14万余人次。

门诊设有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作为通辽市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医院专注于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预防、诊疗的服务与指导工作,积极探索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新模式,以满足日趋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住院部物质依赖科医院特色科室,收治以酒精所致精神障碍为主的各类精神障碍患者,采用药物脱瘾、经颅磁刺激、认知行为矫正等治疗方式,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综合精神和情感障碍科为医院重点科室,收治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通过药物与物理治疗、心理治疗等联合治疗,从而改善患者社会功能。康复训练中心通过对患者进行康复治疗,恢复或减轻疾病对患者心理社会功能的损害。医院拥有专业的睡眠医学团队,针对睡眠障碍病人开展睡眠监测,并根据不同睡眠障碍患者开展心理、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引进了贝多芬心身睡眠治疗仪等新技术、新方法,为患者提供更具专业的睡眠医学服务。

老年慢病康复中心聚焦老年人慢性疾病的医疗、康复需求,开创了内蒙古自治区慢疾病康复和管理一体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可对多种慢性疾病所致的生活能力下降开展全方位的康复治疗。2021年被授予自治区首家“老年友善医院”“老年营养示范病房”称号。结合当前医疗养老形势,医院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工作模式,2022年成功入选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医院承担着通辽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老年慢病管理等公共卫生职能。近年来,在市卫健委的正确指导下,不断完善我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救治救助政策,逐步提升精神卫生服务的质量与技术水平,各项指标在自治区排名前列。通过搭建通辽市社会心理服务云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开设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多措并举为“心”护航,获得一致好评。

作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临床教学医院协作医院、包头医学院实习医院、通辽职业学院合作医院,积极开展自治区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临床教学与实习工作并已与北京安定医院开通了远程医疗服务。近年来,医院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积极引领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向好发展。为提升中心临床发展和科研水平,特邀北大六院黄悦勤教授为特聘专家。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与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战略合作相关事宜、与通辽职业学院签订院校合作协议,共建“精神卫生教研室”与“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与包头医学院开展院校合作,达成合作协议2021年7月获得由北大六院牵头的“中国精神障碍队列研究”科研项目的协作基地称号。同北京宣武医院开展了通过事件相关电位对精神病患者靶向认知训练研究项目。与北大六院联合开展“通辽市老年精神状况评估与失能老人危险因素分析调查”项目,为提高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9年,精神科荣获“市级重点学科”称号。2020年,党总支书记雷桂芳荣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2021年,院长孙洪军在第三届“寻找卫生健康党建创新案例”活动中获得“党建宣传优秀工作者”称号。2021年,医院荣获内蒙古“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22年,医院获“市级园林式单位”称号。2017年,党总支书记雷桂芳荣获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23年,党总支书记雷桂芳荣获“通辽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副院长于红梅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医院恪守“爱心服务、创新发展”的院训,始终坚持“自强不息、创新奉献、精医厚德、关爱心灵”的医院精神和“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根本”的健康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努力进取、奋发有为,以精湛的医术和仁爱的医德,为百姓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精神卫生服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