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28
1. 城镇职工支付标准:
城镇职工医保患者本年度首次入院起付线为8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减半为400元。
住院治疗总费用 | 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起付标准-3万元 | 87 | 90 |
3万元以上 | 90 | 93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统筹金整体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20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30万元。
“乙类目录”药品及诊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余下进入统筹。
“丙类目录“药品及诊疗费用,全部自付。